从小,头大,走路不稳,加上顽皮胆大,跌打磕碰连连不断, 膝盖手肘的伤很少有愈合的时候, 裹着纱布却洋洋得意自认为英雄。长大后,相对来说‘稳重’多了,外伤甚少, 鼻血也千年流一次,有时难得手划破了,挤两下血就没了,很不过瘾。
昨天匆忙中,一刀将小拇指剪了个大口(那把平时连纸都剪不断的剪刀)。。。血哗哗哗地涌出,花了近十分钟也没止住。因要赶去上班,只好用纸巾紧紧按住,冲出家门,到巴士站时,壮烈又染红一张。街边面包店的好心人又给了我一张新的纸, 我取下头绳, 将它五花大绑了起来.
奇怪是一直没有觉得痛. 竖着手指看了半天, 不是说十指连心吗? 不痛不痛呀! 哈...一定是那个与我心有灵犀的人正在替我感受我的感受, 那人也正在诧异为何无伤却刺痛?
几个小时后,我突然想到解开看看, 由于扎得太紧, 血虽停了,但被弄到干瘪发紫. 后来慢慢从麻木中恢复, 痛了起来, 指尖有隐隐心跳的搏动. 噢,原来我的猜想是错的, 古人说的是对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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