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見恨晚,識字後就應該讀.好笑死了.("死"字不雅.)
錢鍾書一九四六年寫得書,一九四六年後的人,如果在書中還能找到和自己的相似點的都是白活了.("活"字接著講出來也俗.)
我的意思是,你的樣子人家(注)七十年前就白紙黑字地寫下了,你的人生人家光腦子想想就可以編出來,你還要辛苦活一輩子.啧啧.不如不活.
注:人家=別人.感覺這詞是上海話,爲了不讓人誤解爲"灑家",注一下.
節選:
...鴻漸向她要住址,請她寫在自己帶著看的那本書後空頁上,因爲他從不愛帶記事小冊子.他看她寫了電話號數,便說:“我最恨朋友間通電話,甯可寫信。”
唐小姐:“對了,我也有這一樣感覺。做了朋友應當彼此愛見面;通個電話算接觸過了,可是面沒有見,所說的話又不能像信那樣反複看幾遍。電話是偷懶人的拜訪,吝啬人的通信,最不夠朋友!並且,你注意到麽?一個人的聲音往往在電話裏變得認不出,變得難聽。”
“唐小姐,你說得痛快。我住在周家,房門口就是一架電話,每天吵得頭痛。常常最不合理的時候,像半夜清早,還有電話來,真討厭!虧得‘電視’沒普遍利用,否則更不得了,你在澡盆裏、被窩裏都有人來窺看了。教育愈普遍,而寫信的人愈少;並非商業上的要務,大家還是怕寫信,甯可打電話。我想這因爲寫信容易出醜,地位很高,講話很體面的人往往筆動不來。可是電話可以省掉面目可憎的拜訪,文理不通者的寫信,也算是個功德無量的發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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